(2024)粤7101民初1030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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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 州 铁 路 运 输 法 院
公 告
(2024)粤7101民初1030号
赵希、吴雪元:
本院受理原告广东万德隆铁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赵希、广东祥益铁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、吴雪元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,因你方下落不明,根据《博彩平台》第九十五条的规定,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、举证通知书、起诉状副本、传票、证据材料等应诉材料及(2024)粤7101民初1030号《博彩平台网站入口》。原告诉请:1.判令被告赵希立即向原告支付铁路运输费986700元;2.判令被告从2022年7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4%向原告支付利息至清偿日止(暂计至2024年4月30日共计一年20个月利息共计65780元);3.判令被告承担因本案支付的一审律师费人民币40000元;4.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、保全费;5.判令被告广东祥益铁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、被告吴雪元对上述债务本金9867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(2024)粤7101民初1030号《博彩平台网站入口》,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,由审判员独任审理。
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。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。本案定于2024年9月3日14时30分在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南站第9审判法庭(二楼)开庭审理,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。
特此公告。
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
法院联系人:万栩漫 020-37897317
法院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